上海海事大学2013年插班生招生章程 (本科) | ||
一、学校全称 |
上海海事大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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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就读校址 |
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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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层次 |
■ 本科 □ 高职 □ 专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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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办学类型 |
■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■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□ 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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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|
2013年招生总计划80人,具体分布如下: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类 航运管理 10 文理兼收 物流管理 20 限招理工 物流工程 10 限招理工 交通工程 10 限招理工 法学(海商法)15 文理兼收 经济学类(大类招生)15 文理兼收 注: 1.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,填报我校一个专业; 2.限招理工的专业,只有高考理科考生可以报考;文理兼收的专业,高考文科和理科考生均可报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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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|
限招英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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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|
不设男女生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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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
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的体检标准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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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录取规则 |
1.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英语,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50分。 2.根据笔试成绩,按照不超过150%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。 3.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,合格资格线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。 4.按照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,同分情况下,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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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收费标准 |
学费标准 |
按转入专业2013年秋季入学本科学生收费标准,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(沪价行(2000)第120号); 特殊(热门)专业6000元/学年(沪价行【2000】第120号)。 |
住宿费标准 |
1200元/人·年(沪价费【2003】56号、沪财预【2003】93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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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考试费标准 |
报名费:14元/人,考试费:26元/科(沪价费【2002】8号、沪财预【2002】8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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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
学校名称 |
上海海事大学 |
证书种类 |
修学期满,达到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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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联系电话 |
咨询热线:021-382843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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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 |
监察处电话:382840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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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网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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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 |
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、团体、企业、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。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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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其他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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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报名条件 2012年入学的上海市全日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在读一年级学生, 且符合上海教委其他关于插班生招生的相关规定。 2.报名办法 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站:http://www2.shmtu.edu.cn/Admission/ 3.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:5月25日,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 4.考试内容 (1)笔试:高等数学+英语 (2)面试 5.其他 (1)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,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二年级就读,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。 (2)一年级课程中,有申请缓考的,学校将不予录取。 (3)学校不接收调剂申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