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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华大学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
东华大学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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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,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,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多元化选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机制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东华大学2023年继续招收插班生。

一、学校性质

东华大学系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,是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,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高校,拥有学士、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。

二、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

1.招生对象

2022—2023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,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。

1)品德优良、无违法违纪记录、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(不含补考及格)并经学生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。

2)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限理科考生;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“物理”。

3)身体健康,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。色盲、色弱不能报考应用化学专业。

4)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,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。

5考生大一学年总绩点不低于3(以满绩点4.0为标准)。如满绩点为其他标准,学年绩点核算后须对应成绩≥78分。

2.招生计划

2023年东华大学插班生的最大招生计划数为30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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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报名方式

12023512-516日,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(www.cbs.fudan.edu.cn,以下简称“报名平台”)进行网上报名,打印“东华大学2023年插班生报名表”(以下简称“报名表”)。

2.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大类或专业。

3.报名材料

在线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:

1)报名表(考生签名,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);

2)身份证(正反面);

3)《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》(即考生录检表)(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公章);

4)在读(学籍)证明(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);

5)成绩单(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)。

报名无需邮寄材料,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或者JPG文档,上传报名平台,上传材料须确保真实、清晰。

4524起,完成报名的考生,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。

5. 525起,通过审核的考生,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。考生凭笔试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,按照东华大学2023年插班生考试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。笔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。

四、考试方式

插班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

1.笔试

1)笔试时间

2023527上午9时开始,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。考生进校参加考试。

2)笔试地点

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(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),具体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。

3)笔试内容

笔试科目: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,满分各100分。笔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,全程录像。

笔试成绩可于202352812:00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。

我校将设定各专业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,对于上线考生,根据笔试总成绩(总成绩=高等数学成绩+大学英语成绩)排序,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.2倍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(末位同分全进面试),学校本科招生官网公布入围面试名单。

2.面试

1)面试安排

面试初定530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,请考生留意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。

2)面试内容

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、综合素质、科学素养、创新意识等内容。

面试满分200分。面试成绩不合格者(低于120分)将不予录取。

3.综合成绩

考生综合成绩为:笔试成绩占85%,面试成绩占15%,综合成绩总分200分。

五、录取原则

1.学校依据招生计划,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择优录取,末位同分情况下,依次比较笔试成绩、高考数学成绩、高考数学成绩/该省份高考数学总分比值分,高分者优先录取。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。拟录取名单经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在本科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。

2.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东华大学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,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“插班生”途径转入东华大学相关专业就读,进校后不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。

3.插班生参加学校新生体检,体检不符合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,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。

4.录取的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,可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予以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进行转换。取得学籍后修满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,通过东华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,取得东华大学本科毕业文凭;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,获得东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六、收费标准

插班生的学费、住宿费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。

七、录取时间

插班生拟录取名单6月中下旬在东华大学本科招生网(网址:https://zs.dhu.edu.cn/)公示,并报市教委备案。插班生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学生报到情况确定,9月以发文形式上报市教委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21-62379160

通讯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
九、其他工作事项

1.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插班生招生工作的管理。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插班生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
2.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,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工作,确保插班生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
3.监督电话:021-67792259

十、本招生简章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
2023年5月11日


原文链接:https://zs.dhu.edu.cn/2023/0511/c9563a324004/page.htm